欢迎访问南京市绿化园林局网站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首页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10689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生成日期:    2021-07-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426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宁园案〔2021〕30号 关 键 词:    园林绿化;绩效;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426号提案的答复

宁园案〔2021〕30号


尊敬的祝瑞松、郭卫星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绿化提升重‘治理’,更需‘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两位委员提出的关于老小区、非主干道、河道绿化、城郊接合部绿化带建成后无人管养,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问题,客观存在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了目前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级政府“重建轻管”,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不够重视、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各级政府在不断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注重地铁、道路、老旧小区立面改造等项目的投入,建设过程中毁绿占绿来修路、修停车场等,损害了园林绿化的建设成果;城市园林绿地建成之后,受“重建轻管”思想影响,养护资金投入较少。我市虽有明确的养护费标准,但是各区在执行过程中因为财政收入的原因,园林绿化养护费往往被打折扣,实际用于养护的资金并不能够维持较好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造成植物长势衰弱,病虫害严重,杂草丛生,景观不佳。此外,城市园林绿化维护配套设施的投入也不足,不少绿地在建设阶段就没有考虑浇灌取水问题,后期养护中只能依靠水车浇水,既浪费水资源,又提高了养护成本。

二是园林绿化建设责任主体多元,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不严。建设责任主体没有按照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手续申报绿色图章方案审查、施工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等手续,导致建设过程缺乏监管,施工质量无法保证,造成选择的植物品种不合适、规格不科学、种植不规范等问题,为养护管理埋下了隐患。同时因施工养护期的长期疏于管理,影响了项目验收移交的顺利进行。

三是单位、小区等社会绿化自管单位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参差不齐。根据《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单位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防护绿地的保护和管理责任由该单位负责;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于这类社会绿化自管设施,受管理单位自身的管理水平影响,养护质量参差不齐。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如直接对这类设施进行监管,还需借助房产、城管部门的力量,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针对两位委员所提的对策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两位委员的建议非常好,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加大资金投入,注重宣传引导,注重队伍培养,力争实现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精细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是遵循标准规范,加大新建绿化区域管理力度。在新建改造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移交上,我局目前严格执行《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移交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4号)和《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流程〉的通知》(宁绿园字〔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实行市区分级管理,纳入市政管养的市建园林绿化设施在市建委统筹协调下,由我局牵头组织移交,区建园林绿化设施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移交,并会同市区财政及时落实管养经费和养护责任主体。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行业规范标准,加强监管、严格把关,确保纳入市政管养的园林绿化设施有序移交,并在移交后及时纳入养护管理考核,保证管养到位。对于非市政管养的园林绿化,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养护管理标准和规范,指导各管养责任主体按照养护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二是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新建绿化区域管理水平。自2015年开始,我局尝试推进物联网、地理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融合,构建园林绿化设施数据库和智慧园林精细化养护管理平台,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园林绿化设施数字化管理和绿化园林养护信息的动态更新。目前,我市园林绿化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一号文”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智慧园林一张图”,更新园林绿化设施数据库,加大园林绿化物联网技术应用,逐步实现绿化园林养护管理的远程监控和实时监管,不断优化平台应用功能,拓展平台应用范围,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切实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智慧化、现代化水平。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新建绿化区域品质提升。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我局编制了《南京市绿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纳入城建计划的绿道建设给予相应资金保障,2020年启动了我市口袋公园建设,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口袋公园专项奖补资金方案。截止2020年底,已建成滨江风光带绿道、环紫金山绿道、明城墙沿线绿道等为代表的1377公里绿道,以解放路北端口袋公园、栖霞区太龙路路侧口袋公园等16处口袋公园。下一步,我局还将会同市财政、建设、各区政府等相关单位进行研究论证,探索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的可行性。此外,我局还组织开展花卉、花境、法桐行道树等园林绿化设施养护定额编制研究,积极争取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指导价调增。

在资金使用安全监管上,我局按照全市资金使用的管理相关规定,接受市人大、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通过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和市财政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上报预算和经费支出等工作。在绩效考核机制上,我局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价,接受市财政局组织的项目资金绩效跟踪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自评价报告按要求在我局官网和其他指定平台对外公示。

四是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绿化管理。近年来,我局通过加大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园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社会宣传活动,结合一年一度的“3.12”植树节以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及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多媒体全方位开展有声有色的新闻宣传,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引导社会公众对绿化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今年,我局还组织了“献礼建党百年 点赞绿化工匠”2021年南京市最美绿化园林人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展现南京绿化园林风采,弘扬园林工匠精神,以榜样的力量影响人、感召人、鼓舞人,培养培育更多爱岗敬业、品德高尚、开拓创新园林行业从业者,共建共享生态宜居美丽南京,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百年。

五是注重能力培养,提升绿化养管队伍整体水平。我局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研究为引领,通过举办行业技能竞赛,鼓励企业申报科研课题等激励手段,为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调动园林绿化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锻炼培养人才队伍提供良好的平台。在我局的带动引导下,越来越多的园林绿化企业主动在新品种扩繁、养护管理技术攻关等方面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自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和竞赛,努力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全面展示了南京园林的风采。

六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毁绿行为查处力度。根据《关于相对集中城市管理处罚权的决定》规定,园林绿化行政执法权已集中至城管部门,我局对毁绿行为无行政处罚权。为减少损绿、毁绿等一系列不文明现象,我局会同市城管局在加强宣传的同时,一手抓护绿,一手抓打击毁绿行为。通过建立常态化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近年来,市城管局本着对毁绿现象“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加强完善网格化巡查制度、开展综合执法、落实考核督察机制、强化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手段,有效杜绝了超许可范围的违法毁绿行为,全市毁绿案件数逐年下降。

衷心感谢二位委员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希望二位委员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园林绿化事业。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孙倩婷

联系电话:68796636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