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11617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0529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道路绿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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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健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我市道路绿化安全评价体系,进一步消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并与协办单位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针对城市道路绿化影响行车安全的问题,我市各相关行业部门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养护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确保道路通行安全,为全面提升我市居民出行的幸福感、安全感做出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一、严格道路绿化方案审查
在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始终遵循完整街道的设计理念,合理配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分隔带的空间,构建安全、连续、便捷的出行环境。在规划管理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对包括绿化分车带在内的城市道路横断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道路内各类功能空间合理有序。在具体道路绿化设计方案审查中,市绿化园林局坚持严格落实“绿色图章”制度,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技术规程》(宁园建〔2021〕48号)的规定(分车绿带位于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端部,以及被掉头道、人行道、路侧空间的出入口等断开的分车绿带区域,其植物种植应采取通透式配置,即高度在0.9米—3米之间不得存在影响交通视线的植物配置形式),对道路交叉路口植物配置形式、植物合理种植密度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为新建、改建道路的绿化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提升道路绿化精细化建设
2017年,市绿化园林局印发了《南京市绿化园林建设精细化管控技术导则(试行)》,明确了道路景观绿化配置控制要求,包括道路绿地率、骨干树种、行车净空视线、“四时有景”植物搭配、岛头节点布置以及行道树、分车绿带、路侧绿带设计要点。在方案审查、精细化建设考核、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等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指导各建设单位合理配置苗木,科学把控树木规格、间距等因素,加强中、侧分带苗木品种选择,保持良好行车视距及防眩效果,增加行车安全保障,着力建设高标准道路绿化景观。
三、加强道路绿化常态化管理
对于城建绿化养护管理,市绿化园林局按照《南京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南京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等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区城建绿化管养部门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强行道树整形修剪,加大部分道路路口和转弯处过高绿化带的改造提升力度,最大限度减少道路绿化安全隐患。同时根据《南京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加大行业考核力度,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全覆盖的考核监管体系,并加强与交通部门、公安交管部门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开展道路绿化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近年来,市绿化园林局借助城市园林绿化环境整治、日常检查考核和12345热线等渠道,指导各区开展道路绿化安全隐患改造约120余处。
对于交通绿化养护管理,市交通集团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规程进行绿化养护,根据年度绿化养护计划开展修剪补植等工作,确保绿化不遮挡标志标牌、不影响行车视距。市交通运输局要求行业各单位认真落实巡查责任,严格按照《城市道路设施巡查标准》规定的巡查频次、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绿化侵入道路、影响道路设施完好的情况,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要求(第3.4.2规定: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及时联系相关管养部门进行处理。
下一步,市绿化园林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技术规程》的要求,重点针对道路绿化方案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进行审查。会同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排查机制,将消除道路绿化带安全隐患作为日常检查考核内容,进一步优化调整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绿化设施。加大宣传力度,畅通12345热线、网络等渠道,鼓励热心市民发现此类情况后能第一时间与绿化园林部门联系并提出整改建议,以便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有效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市民出行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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