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6899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示公告 / 报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 文 号: | 宁园法〔2024〕7号 | 关 键 词: | 法治政府;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立法调研;行政决策;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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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园法〔2024〕7号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绿化园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园林和林业行业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持续优化绿化园林市场营商环境。根据《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南京市绿化园林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行业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树立全局思想。推进政务事项数字化建设,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标准化、规范化的相关要求,按照“清单之内须履责,清单之外无权力”原则,将依法设定的涉及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认领和行政备案梳理工作,统一要素标准、统一办事流程,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维护,推进园林绿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建设。
2.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南京市绿化园林局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印发《南京市绿化园林局2023年度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完善“两库一单”(执法人员库、检查单位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实现全程留痕可溯,确保审批监管有效衔接,形成管理闭环。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方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有效解决重复监管、多头执法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同时对各区森林资源、古树名木、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及护林防火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行政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督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规定的期间内将检查情况录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检查结果公开率达到100%。全年,在江苏省市场监管检查平台上录入23次,南京市“互联网+监管”检查平台录入51次。
3. 严抓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8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16次,局长办公会19次、局务会12次、安全生产专题会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园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治本攻坚”大会战,制定园林绿化、森林防火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排查整治重点事项清单(试行)。全面落实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以及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组织开展绿化园林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做好防汛防台抗旱、行道树消险以及扫雪防冻等工作,落实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等相关工作,推进安全机关建设,狠抓重点环节及危险源管控,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园林绿化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推动重点领域立法调研。聚焦绿化园林工作实践需求,不断提高立法效率,确保立法质量,深入推进年度立法调研。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以法桐为代表的行道树相关立法调研工作,开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收集相关素材、梳理相关资料,并赴深圳、广州等城市实地调研当地特色风貌林荫路相关立法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立法草案内容,为今后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 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立法后评估。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南京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方案,召开各区、行政相对人工作座谈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开展问卷调查,根据收集汇总的资料形成后评估报告初稿,经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报送后评估报告,完成后评估工作。
3.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南京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修订印发了《南京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推荐办法》和《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两项部门规范性文件,杜绝未经征求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核、未经集体讨论、未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未编“规字号”而发文的情况,按计划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重新认定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名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制度,在重大决策制定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清单,并根据局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 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引进法律顾问竞争考核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严格把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共审查机关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一百余份。同时,还积极参与信访复核、涉诉案件、政府信息公开、小区绿化审批等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3. 继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关内部集中审查制度,进一步梳理2023年以前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做好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年度考核方案,开展年度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工作,并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严格把关局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招投标工作流程,严格开展招投标文件审查,对22个项目的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等材料,从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公平竞争、规范全国统一大市场等角度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
(四)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推进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梳理确认林业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清单。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间协调联动,积极开展2023年“清风行动”,共同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全年共受理审批事项538件,其中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36件,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批371件,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71件,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1件,城市树木大修剪审批1件,江苏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2件,临时占用林地审批5件,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3件,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37件,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2件。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印发《南京市绿化园林局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落实审计全覆盖责任要求,明确业务范畴和工作重点计划。组织开展南京市园林工程指导中心和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上局党组会汇报,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督促事业单位进行整改,及时纠正和防范内部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不断推进局内部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
2.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统一的政务投诉平台,畅通12345投诉通道,深化政务公开,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2023年,组织参加全市新闻发布会8场,第一时间通报南京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主城区法桐果毛飘絮治理、南京市“爱鸟周”活动等工作情况,发布权威信息,反馈民生关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完善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切实加强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2023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发生1起民事案件,1起仲裁案件,办结信访件14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将依法治国理念切实有效地落到实际工作中。制定下发《市绿化园林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研讨会二十余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 加强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利用植树节、湿地日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园林和林业法治宣传。开展以“履行植树义务 共建美丽江苏”“‘植’此青绿正当时 履职尽责你我他”为主题的植树节广场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物料,并就绿植养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市民关心的问题提供现场咨询和服务。开展了第27个“世界湿地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南京日报专版宣传,举办了“绿美湿地、生生不息”湿地摄影、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开展南京市“爱鸟周”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氛围;举办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培训班,有效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提高我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实施江豚保护主题“圆梦教室”公益活动,继续打造“江豚学校”,“以点带面”扩大江豚保护宣传覆盖面。依托江豚监测站科普展厅、江豚书屋,开展“守护江豚之都”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年举办科普宣教活动百余场。依托紫金山新闻客户端,搭建“法润园林”普法平台,开展四场答题竞赛活动,全面普及宣传园林和林业法律法规。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履职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被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年度法治工作计划,统筹规划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体布局,审议通过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并在局官网予以公布,全面启动我局年度法治工作。
通过局党组会以及专题会议等形式,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研究重大事项,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2023年共召开研究涉及法治建设、行政合同签订、重大项目招投标等各类会议三十余次。对安全生产等工作,局主要领导带队开展现场检查督查,切实履行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主动担当的责任。组织安排局党组中心组进行法治专题研讨、现场研学等活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培训学习,根据市里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市管干部参加线上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制定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结合局年度考核评议工作,组织召开年度述法工作会议并开展评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三是林业法律法规调整较多,对新问题新矛盾研究还不够深入。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以更新的工作理念,更强的工作举措和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推动绿化园林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是继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交流,研究制定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为园林和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以建设优质公平、高效便利、全面安全、持续开放的绿化园林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政策创新和制度供给,着力解决“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数字化建设,实现特定情况下的办事材料精准精确,提供导引式服务并有办件数据。继续深化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统一要素标准,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办理时限。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同源发布、同源管理。进一步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实现线上全程可办,推动绿化园林领域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
三是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 “八五”普法五年规划,制定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结合“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民法典宣传月”“江豚保护月”“宪法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特此报告。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2024年1月1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