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6-4299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重点工作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 生成日期: | 2026-05-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市绿化园林局2026年6月份重点工作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6月份;重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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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根据上级通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做好学查改和建章立制相关工作。
3.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及作风建设。筹备好市作风建设监督组调研相关准备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作风评议反馈意见整改计划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监督执纪,坚持风腐同查,常态化开展涉企检查、违规吃喝以及公务接待集中整治工作。做好职工生日慰问、职工春游等工作。
4.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和相关审计工作。认真做好中巡反馈和巡察整改“回头看相关事项整改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配合做好审计局2026年对我局林业保护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情况专项审计以及202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5.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做好行道树、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绿化园林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要求,制定细化落实工作措施。配合市应急局开展“3·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
6.做好绿化园林各重点领域防台防汛工作。密切关注天气,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强化极端天气预警响应,完善应急预案,深化隐患排查,做好重要、紧急信息报送。
7.指导相关区和部门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持续跟踪指导相关责任区和部门推进省督(汽摩基地)等问题整改工作,实时掌握各项整改任务进展动态。督促江宁区整改完成后按程序上报市级验收销号申请。
8.做好规上服务业行业企业数据纳统工作。依据市发改委数据,1至4月:绿化管理行业企业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7%,城市公园管理行业企业同比增长13.4%,名胜风景区行业企业同比增长29.8%。
9.加强城市公园管理。做好“一部门一课题”,拓展“公园绿地+”内涵,积极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指导各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开展公园摸底调查,推进城市公园分级分类管理。
10.推进郊野公园建设。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协同,制定工作计划,完善调研方案,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开展郊野公园现场调研。做好《南京市郊野公园规划》《南京市郊野公园设计建设导则》编制前期工作。
11.推进湖南路青春广场项目建设。该项目列为市政府重点工程,规建处、工程指导中心等单位要做好绿化方案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依法依规予以积极配合,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全方位保障。
12.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做好环境布置、行道树常态化消险修剪、越冬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加大对各区落实《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技术导则》的指导,从规划设计、养护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养责任,加强重点路段巡查。指导鼓楼、秦淮和玄武三区继续做好新街口片区以及长江路文博街区园林绿化整治提升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调蓄池涉绿审批工作。
13.加强行道树管理养护。定期开展行道树隐患排查,做好法桐行道树飘絮治理,常态化开展消险修剪工作。按照行道树修剪技术的规范,对城市路段实行分级管理,落实修剪频次规定,严禁“砍头式”修剪。严格审慎树木移植和砍伐审批,加强备案管理。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我陪企业跑流程”暨“换位跑一次”活动。围绕民生领域外包服务专项整治,开展好内部审计工作。
15.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开展2026年江豚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夏季动态调查,加强江豚保护区管理,每季度开展保护区巡护巡航不少于10次。拓展江豚保护区无人机监测场景应用。
16.推进美丽南京建设涉及我局工作。落实美丽南京建设,会同溧水区、驻宁院校等单位加快推进编制林业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研究推进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
17.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依法依规做好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法务审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乱象问题整治验收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兰花协会、园林行业协会换届工作。
18.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持续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林地保有量全面积落地实行分类管制占补平衡路径。配合市纪委、市民政局持续推进开展殡葬领域违规整治专项行动,严抓森林督查图斑整改,配合殡葬乱象整治涉及林地问题。配合做好“一田一码”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
19.做好重点项目用林服务保障。持续做好省林业局委托部分涉林项目占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动与市重大办、市规资等部门做好沟通对接,依法依规履职,稳妥推进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林服务保障。
20.加强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持续监测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尤其是野猪种群),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做好监测数据收集、筛选和分析。推进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野猪危害防控专项行动,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应对防范。扎实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21.加强科研工作,发展绿化园林新质生产力。持续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打造林下经济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积极推进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
22.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事项。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5号
